圣阳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桑丽霞)

http://ddx.gubit.cn  2023-04-25  圣阳股份(002580)公司公告

作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各项权利,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与公司沟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状况;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审议议题的讨论,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进行表决,为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票、弃权票情形。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707000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公正的行使表决权,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届次发表意见 日期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4月26日①关于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②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③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④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⑤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⑥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⑦关于公司2022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⑧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8 日关于公司拟与关联方共同设立控股子公司建设圆柱锂电池项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3 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 年 9 月 27 日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 年 10 月 26 日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2 年 12 月 9 日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上述独立董事意见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认真履行相应职责,积极出席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会议资料并就审议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报告期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制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证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合规性,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提名委员会的作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薪酬确定的合理合规性进行审查,充分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四、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运作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情况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充分利用电话、现场会议等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沟通,听取了公司管理层

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报告期内,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了解公司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加强信息披露监督。报告期内,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持续提高履职能力。报告期内,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密切关注证券市场动态,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议事能力,切实提升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汇报,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桑丽霞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