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5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5月31日16: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李伟先生、杨俊超先生、张连钵先生、陈庆振先生现场出席了会议,董事李亮先生、刘晓迪女士、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颜廷礼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召集并推举李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一致选举李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伟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经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李伟先生(召集人)、李亮先生、桑丽霞女士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颜廷礼先生(召集人)、马涛先生、刘晓迪女士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桑丽霞女士(召集人)、颜廷礼先生、李伟先生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马涛先生(召集人)、桑丽霞女士、李亮先生上述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俊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杨俊超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张连钵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连钵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编号:
2023-4A-0988),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张连钵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
联系电话:0537-4435777
传真:0537-4430400
邮箱地址:zqb@sacredsun.cn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张连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张连钵先生、魏增亮先生、段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陈庆振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刘树彬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魏增亮先生、段彪先生、刘树彬先生简历详见附件;张连钵先生、陈庆振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吕燕妮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吕燕妮女士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聘任张赟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张赟女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一号联系电话:0537-4435777传真:0537-4430400邮箱地址:zqb@sacredsun.cn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采用年薪制,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基本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年薪按照核定比例预发,年度终了按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对前期预发薪酬清算,多退少补。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1日
附件:
1、魏增亮,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国际业务部部长、营销中心副总监、海外业务总监、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魏增亮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0,00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段彪,男,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车间副主任、主任,物流部部长、计划物流中心副总监、总监;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段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树彬,男,197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动力电池事业部经理、锂电事业部经理、牵引电池事业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宝百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刘树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赟,女,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本公司审计部审计员、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赟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17-4A-1192)。
截止本公告日,张赟女士持有公司股票3,552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