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 《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报告》,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颜廷礼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2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