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1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核实并说明有关事项,并于2023年5月29日前报送有关说明材料及对外披露。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就其涉及的相关问题逐项落实并组织回复。由于《问询函》中所涉及的核查事项尚未完成,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问询函》,预计在2023年6月9日之前完成《问询函》回复。公司将加快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完成《问询函》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