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关于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15 号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587.96万元。2023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503.79万元。2023年4月27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度净利润为亏损1,468.98万元。你公司2022年度业绩预告与定期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差异金额较大,且未及时修正。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5.1.3条及第5.1.4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7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