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3年9月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9月6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150,305,28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2.7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6,800,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51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3,504,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31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150,305,2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78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146,800,6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25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3,504,6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31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签署<山东未名生物医药产业园投资建设和资产回购协议>暨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58,982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12%;反对1,8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6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258,982股,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0212%;反对1,8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9766%;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3%。
本议案相关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62,9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3%;反对1,840,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462,9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7743%;反对1,84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43%;弃权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4%。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席元、宋江鹏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