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3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3年11月3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268,469,278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40.69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7,602,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57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130,867,1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83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1人,代表股份145,246,4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1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7,602,1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85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9人,代表股份7,644,3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587%。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4,601,5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5594%;反对3,867,69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1,378,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371%;反对3,867,6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6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洪艺琛、李席元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未名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以及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