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10月24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交汇处齐美大厦27层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45人,代表股份191,063,37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1,071,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33人,代表股份59,991,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9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4人,代表股份141,663,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31,071,4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67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32人,代表股份10,591,9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55%。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关于修订重要参股公司北京科兴<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95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91%;反对3,880,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11%;弃权229,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553,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990%;反对3,880,5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393%;弃权229,05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7%。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杨翊城、方荣杰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