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未名: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 年5 月21 日9:15-15:00。
2. 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心环东路与荣二路 交汇处齐美大厦27 层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岳家霖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 人,代表股份88,985,49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 人,代表股份80,700,16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2.2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 人,代表股份8,285,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255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4 人,代表股份88,985,49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8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1 人,代表股份80,700,162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32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3 人,代表股份8,285,3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2559%。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3,49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332%; 反对5,345,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76%;弃权 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同意83,497,9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332%;反对5,345,8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076%;弃权14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4,50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2%。
议案2.00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83,57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91%;
反对5,379,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9%;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同意83,574,4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191%;反对5,379,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459%;弃权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议案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3,59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464%; 反对5,35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186%;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同意83,598,7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9464%;反对5,355,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0186%;弃权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议案4.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82,346,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389%; 反对6,608,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61%;弃权 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349%。
同意82,346,2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389%;反对6,608,1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261%;弃权3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9%。
议案5.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6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2,36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35%; 反对6,591,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072%;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93%。
同意82,368,10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635%;反对6,591,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7.4072%;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青明、张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 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5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