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想你: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3-053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4日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3年7月25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人数:160名
?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数量:780.2955万股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93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2、2023年5月23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5月24日至2023年6月2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3年6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7月4日
2、授予价格:3.93元/股
3、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63人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共162人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02.2955万股,其中2名中国台湾籍激励对象(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
干员工)因外汇原因暂未完成出资及授予登记手续,未完成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本次实际完成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60人,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为
780.2955万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 姓名/名称 | 职务 | 获授数量 (万股) | 占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草案披露时总股本的比例 |
1 | 张敬伟 | 董事、副总经理 | 16.0000 | 1.99% | 0.04% |
2 | 王帅 |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16.0000 | 1.99% | 0.04% |
3 | 豆妍妍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6.0000 | 1.99% | 0.04% |
4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157人) | 732.2955 | 91.28% | 1.65% | |
合计 | 780.2955 | 97.26% | 1.76% |
注: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2)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5、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预留部分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预留部分的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之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限售。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期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解除限售。上述未解除限售的股份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6、解除限售考核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业绩考核指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3年净利润为正数; (2)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较2022年增长15%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满足以下两个目标之一: (1)2024年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2)2024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较2022年增长30% |
注:
(1)上述 “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所载数据为准;其中,“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均以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
项核查意见》为准;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预留部分将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预留授予部分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保持一致。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未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价标准划分四个档次。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依据激励对象相应的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的比例,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 考评得分A+或A | 考评得分B | 考评得分C | 考评得分D |
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 | 100% | 60% | 0% |
各解除限售期内,在公司满足相应业绩考核目标的前提之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对应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三、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5327万股全部放弃。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63名调整为162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802.8282万股调整为
802.2955万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共160名,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数量为780.2955万股,2名中国台湾籍激励对象因外汇原因暂未完成出资及授予登记手续,未完成授予登记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万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除上述调整外,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公示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内容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五、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7月18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3-27号验资报告,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情况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23 年7 月11 日止,贵公司实际已收到符合条件的16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30,665,613.15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柒佰捌拾万贰仟玖佰伍拾伍元整(?7,802,955.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862,658.15 元。有2 名中国台湾籍的激励对象因外汇原因暂未完成出资,对应限制性股票共22 万股;有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放弃授予,对应限制性股票0.5327 万股。
六、实施本激励计划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以及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4日,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25日。
八、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项目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股) | 本次变动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3,413,463 | 23.33 | 7,802,955 | 111,216,418 | 24.66 |
高管锁定股 | 103,413,463 | 23.33 | 0 | 103,413,463 | 22.93 |
股权激励限售股 | 0 | 0.00 | 7,802,955 | 7,802,955 | 1.7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39,821,951 | 76.67 | 0 | 339,821,951 | 75.34 |
三、总股本 | 443,235,414 | 100.00 | 7,802,955 | 451,038,369 | 100.00 |
注:
(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九、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最新股本451,038,369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公司每股收益为 0.4206元/股。
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以公司授予日股票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每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7月4日,首次授予价格为 3.93元/股,本次实际授予的780.2955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成本约为3,526.94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相应年度内按解除限售比例分期确认,同时增加资本公积。详见下表:
授予股票的数量 (万股) | 首次授予激励成本 (万元) | 2023 年 (万元) | 2024 年 (万元) | 2025年 (万元) |
780.2955 | 3,526.94 | 1,322.60 | 1,763.47 | 440.87 |
注:
(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予日情况有关之外, 还与实际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有关。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正式授予之前无需进行会计处理,待正式授予之后,参照首次授予进行会计处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激励对象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二、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验[2023]3-27号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