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3年6月25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3年6月29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张学斌、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等8家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董事长陈清州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文件。
《关于新增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