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5)。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童登书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因童登书工作安排原因,现委任邱连强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负责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复核,继续履行相关工作事宜。
二、变更后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邱连强,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同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15份,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邱连强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报备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函》。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