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于2024年1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月23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缺席会议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是董事孙鹏飞、董事彭剑锋、独立董事孔英、独立董事张学斌、独立董事李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清州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周炎,以及监事谌军波、罗俊平、朱德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叶林、孙鹏飞、于平、康继亮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因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为2023年5月4日至2024年1月18日,于2024年1月18日期限届满,行权期届满尚未行权的6,485,810份股票期权拟由公司注销。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0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康继亮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2022年度公司业绩达成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办理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