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深圳中院”)诉请公司全新设计开发的H系列产品不侵犯MOTOROLA SOLUTIONSINC.及MOTOROLA SOLUTIONS MALAYSIA SDN.BHD.(前述两家公司统称“摩托罗拉”)商业秘密和版权(简称“深圳案件”)。该案件进入庭审环节后,摩托罗拉向美国伊利诺伊州联邦地区法院(“美国法院”)提交了禁诉令动议,要求公司撤回深圳案件的起诉,美国法院于2024年3月25日批准了该动议。近日,公司收到美国法院的判令,判令认定公司未能完全遵守其禁诉令,临时禁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的产品,并处以每天100万美元的罚款,直至公司完全遵守禁诉令之时止。
目前,公司已撤销深圳案件的起诉,同时按要求暂停销售双向无线电技术产品,并已向美国法院申请撤销上述判令,近日正在美国法院持续进行听证。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各项应对措施,争取最短时间撤销上述判令。
本次案件起源于公司与摩托罗拉的商业秘密及版权侵权诉讼案件,相关诉讼内容及进展情况详见公司2020年4月30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8月28日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五节 重要事项”、2022年4月8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4月1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的“第六节 重要事项”、2023年8月4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第六节重要事项”、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第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及公司分别于2020年2月17日、2020年3月9日、2020年12月21日、2021年1月12日、2021年8月14日、2021年9月9日、2021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2日、2022年2月9日、2022年7月7日、2023年9月5日通过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及《关于重大诉讼进展暨公司上诉的公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公司专业无线通信设备制造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83.31%,其中双向无线电技术相关产品为主要构成。目前公司正在积极申请撤销上述判令,但案件后续进展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循证券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未来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并通过临时报告/定期报告的方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