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查股网  2024-04-18  海能达(00258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83证券简称:海能达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49460债券简称:21海能01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特别提示: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海能01、债券代码为149460,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4月19日,债券摘牌日为2024年4月22日。凡在2024年4月19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2024年4月19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及本金的权利。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68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4月22日支付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本金。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为确保本次兑付兑息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1海能01。

2、债券代码:149460。

3、发行规模:3.6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3年期,第二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5.50%。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调整后1年票面利率。发行人已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2个计息年度末,将后1年票面利率由6.00%调整为5.50%。

8、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起息日:2021年4月21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4月21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4月2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期为2024年4月21日;若投资者在第2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4、本次债券登记、托管、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50%,每10张21海能01(面值人民币1,000元)本次兑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55.00元(含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

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5.0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投资者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4.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9日

2、债券兑付兑息日:2024年4月22日

3、债券摘牌日:2024年4月22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止2024年4月1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海能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兑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兑付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付息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

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2018年11月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期间,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年10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境外机构投资吉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十四五”末,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4月22日摘牌。根据《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2024年4月19日到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1月30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权登记日和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2024年4月19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清州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北环路9108海能达大厦

联系人:周炎

联系电话:0755-26972999-1170

传真:0755-86137135

邮编:518057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联系人:宋禹熹联系电话:0755-2383 5225传真:0755-2383 5201邮编:518000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