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能达: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陈清州先生通知,获悉陈清州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办理了股份质押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手续,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陈清州 | 是 | 10,076 | 14.13% | 5.54% | 是 | 否 | 2024年7月15日 | 2025年7月15日 | 高新投 | 补充流动资金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陈清州 | 是 | 6,409 | 8.99% | 3.52% | 2023年7月18日 | 2024年7月17日 | 高新投 |
2,994.03 | 4.20% | 1.65% | 2023年8月30日 | 2024年7月17日 | |||
合计 | 9,403.03 | 13.19% | 5.17%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持股 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陈清州 | 712,900,884 | 39.21% | 347,138,361 | 353,868,061 | 49.64% | 19.46% | 345,548,061 | 97.65% | 189,127,602 | 52.68% |
翁丽敏 | 17,600,000 | 0.97% | 11,440,000 | 11,440,000 | 65.00% | 0.63% | 0 | 0.00% | 0 | 0.00% |
合计 | 730,500,884 | 40.18% | 358,578,361 | 365,308,061 | 50.01% | 20.09% | 345,548,061 | 94.59% | 189,127,602 | 51.79% |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质押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4,93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00%,占公司总股本的5.22%,对应融资余额为15,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195,69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6.79%,占公司总股本的10.76%,对应融资余额为31,000万元。
(4)本次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申请确认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