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新瑞路6号公司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少群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45,937,5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4.93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8,906,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48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67,031,21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45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4,550,1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77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06,3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752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143,8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46%。
3、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849,0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94%;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6%;弃权0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61,65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550%;反对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450%;弃权0股。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王晓松、苏丹;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