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陇科学: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晓暄

查股网  2024-04-27  西陇科学(002584)公司公告

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晓暄)

公司全体股东、股东代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作为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规定事项进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情况

刘晓暄,1957年出生,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省重点学科(攀峰计划)高分子材料方向学科带头人,广东省光固化先进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广东工业大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负责人。1982年1月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高分子化工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1年12月中山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理学博士学位。2006年6月至今,在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系任教授,2006年评聘为博士生导师,2010-2015年任系主任。现为中国化学会会员,广东省材料学会理事,广东省复合材料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感光学会辐射固化专业委员会(RadTechChina)理事、学术委员。深圳市3D打印创新中心研究院理事,揭阳深展实业“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合作导师。北美辐射固化技术协会(RadTech NorthUSA)国际会员;英国皇家化学会(RSC)国际会员;美国纳米学会(ANS)国际会员;先进材料国际学会会员(IAAM)。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以通讯或现场方式出席了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本人认真审阅核查相关资料,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无异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刘晓暄532003

(二)发表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则,本着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本人就报告期内的重大事项发表意见,意见类型均为同意,具体发表意见事项如下:

会议届次日期发表意见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3月8日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2、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3、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事项;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5、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项; 6、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事项; 7、公司及子公司对2023年度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事项; 8、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非独立董薪酬方案事项; 9、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7月3日聘任财务总监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8月21日1、2023年1-6月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 2、向参股子公司管理层股东转让部分股权进行股权激励事项。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10月27日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共召集了1次提名委员会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审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了解其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对选聘标准和任职要求进行了审查、发表明确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会议,本人未有委托他人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工作,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1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了1次战略委员会工作会议,本人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定位、对外投资等事宜提供了有建设性的专业意见,引导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修订了公司《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

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事项,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积极沟通,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完善和实施,关注公司收入增长、重点项目建设、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现场出席了五次董事会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会议。现场出席会议期间积极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充分沟通,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同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内部经营状况、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八)保护中小股东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议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参加了《2023年辖区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班暨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第二期)》,并积极关注证监会和交易所规则动态,认真领会新的监管政策与监管要求。

三、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专业能力经常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针对公司目前的业务发展模式提出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按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发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谨慎、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刘晓暄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