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3-00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回避表决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正常业务需要,公司与关联方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2023年度公司拟与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国际酒店”)、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宏科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预计合计不超过2,800万元人民币,具体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公司2022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981.56万元。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培服先生、吴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已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提供会议召开、会餐等服务 |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会议、会餐等 | 市场价格 | 300 | 217.39 |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 |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市场价格 | 2,500 | 764.17 |
小计 | 2,800 | 981.56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提供会议召开、会餐等服务 | 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 会议、会餐等 | 217.39 | 300 | 100% | 27.54% | 披露日期:2022年3月28日。公告名称:《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10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向关联人出售产品、商品 | 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出售产品 | 764.17 | 2500 | 0.39% | 69.43% | 披露日期:2022年4月22日。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因受到国际宏观形式、地缘政治冲突升级导致石油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波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突显及产品价格矛盾突出,行业需求下滑等不利局面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不适用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宿迁市双星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敬荣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住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桂路8号成立日期:2015年6月23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92346318884Y双星国际酒店近期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12月31日 | 438.65 | -2190 | 2117.61 | -39.12 |
主营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室内健身休闲服务;游泳馆服务;停车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卷烟,雪茄烟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旅游纪念品、工艺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由于彩缘置业股东为吴培服及陆敬荣,吴培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敬荣与吴培服为夫妻关系,双星国际酒店为彩缘置业全资子公司。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双星国际酒店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人财务和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二)江苏景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培龙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住所:宿豫区昆仑山路91号
成立日期:2001年08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3117311592778
景宏科技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022年12月31日 | 72,791.08 | 56,984.72 | 49,595.14 | 10,697.10 |
主营业务: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塑料包装制品,塑料助剂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待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联关系:景宏科技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为吴培龙,吴培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培服的兄弟,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景宏科技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有良好的履约和支付能力。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合理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参照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签署。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定价原则,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规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