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双星新材(00258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28日15:00时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或“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经公司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

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2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5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双星大道88号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00《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0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00《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股东大会做2023年度工作述职,本事项不需审议。

议案中有特殊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所有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事项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5月27日(9:00-11:30,14:00-17:00)

2、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23808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传真:0527-84253042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5月24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7-84252088

传真:0527-84253042

联系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23800

联系人:花蕾

电子邮箱:002585@shuangxingcaisu.com

(三)其他事项

本次会议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5。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 (委托人)现持有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星新材”)股份 股。兹委托 (先生或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双星新材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00《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00《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00《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7.00《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8.00《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00《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1.0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12.00《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6.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7.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8.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9.00《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说明事项:

1、请委托股东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 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并在相应表格内打 “√”;每项均为单选,不选或多选均视为委托股东未作明确指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3、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做具体指示的或者对同一事项有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附件三:参会回执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回执致: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名称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股东账号
联系人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4年5月24日下午16:30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

0527-84253042)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江苏省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1号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223800)。

3、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