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书面、电话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司 2024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的业绩考核未达标,同意对第三个限售期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05.678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