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星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