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9  ST围海(002586)公司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年度,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监事会、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检查财务资料、实地考察,与股东、职工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了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积极发挥监事会职能。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情况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年01月10日审议通过《关于宁波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01月12日审议通过《关于向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售违规资金收益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2年04月28日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计提2020、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2年06月23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年08月26日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募集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相关情况如下:

1.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了多次董、监事沟通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重点关注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要子公司管控、重大诉讼案件、募集资金等事项,通过出席这些沟通会议并充分发表意见建议,出席了公司的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不断健全内控体系,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履行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会计政策变更等进行了检查和审核,通过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情况的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监事会认为公司应该加强财务内部管控,杜绝发生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为董监高人员借款等违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兴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3.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现募集资金存在使用不恰当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亦于2022年6月使用自有资金归还已到期的补流募集资金,后于2022年6月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4.检查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和资金违规占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

公司各项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相关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及长远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形。同时,公司通过配合推动原控股股东破产重整、引入重整投资人,积极消除解决以前年度发生的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5.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及围海控股管理人与宁波舜农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源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收益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查,监事会认为,该事项将有效解决围海控股对公司的违规担保、资金占用等一系列问题。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事项时均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关联交易过程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6.检查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公司针对以往年度出现的内控缺陷问题,落实责任、逐项整改,不断强化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公司监事会将监督管理层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持续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细化制度实施流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内部控制在公司生产经营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有效持续的执行。

7.检查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按要求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建立并保存了较为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内幕信息管理需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加强学习,严格执行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监督职能;勤勉尽责履职,依法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和高级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知悉并监督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突出重点,加强对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督促董事会及管理层采取有力措施,尽早完成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整改,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