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二O二三年八月
目录
目录 ...... 1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4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
1、已经登记确认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相关人员请于会议当天13:00到会场签到并参加会议,未经登记参会的人员,不得进入会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已于巨潮资讯网站发布,大会现场仅提供会议议程及公共借阅的会议资料。
3、有提问或质询需求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应先举手示意,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即席发言。有多名股东或代理人举手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会议主持人可以要求拟发言的股东到证券部办理发言登记手续,按登记的先后顺序发言,每名股东或其代理人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 分钟。
4、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与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有直接关系,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有损公司或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拒绝回答。
5、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投票表决方式,网络投票的投票时间及操作程序等事项可参见本公司2023年8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站发布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6、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7、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拍照。如有违反,会务组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3年8月23日14点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主持人:沈海标先生大会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三、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就审议的议案进行提问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五、监票人、计票人和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情况
六、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完善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情况如下:
1、投保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代表公司行为的雇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15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以后年度公司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