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查股网  2024-05-06  *ST围海(002586)公司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相关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补充披露前: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补充披露后: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

日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24年修

订)》9.5.2条规定,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三年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将触及重大违法退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于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5日向本公司发出《风险提示函》(甬证监函〔2024〕76号)、《关于对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4〕第74号)、《退市风险提示函》(甬证监函〔2024〕78号)向本公司提示了本公司可能存在的重大违法退市风险,其中《风险提示函》(甬证监函〔2024〕76号)及《退市风险提示函》(甬证监函〔2024〕78号)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风险提示函的公告》《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退市风险提示函>的公告》。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除上述补充内容外,公司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更新后)。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