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10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就审议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工程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工程项目中标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余姚市下姚江堤防整治工程施工Ⅲ标”中标金额占公司 2023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 19.61%。若公司最终签订合同,将对公司 2024 年度及未来期间的营业收入及净利润产生积极的影响。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炳生、徐 群、钱荣麓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炳生
徐 群
钱荣麓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