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26 年8 月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 年8 月31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6 年8 月31 日(星期一)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 围海”变更为“围海股份”,证券代码仍为“002586”,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股票停复牌 起始日及涨跌幅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由“ST 围海”变更为“围海股份”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586
4、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2026 年8 月28 日开市起停牌1 天,并于2026 年8 月31 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8 月31 日(星期一)
6、股票交易价格日涨跌幅限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 幅限制为10%。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2025 年4 月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甬证监告字[2025]2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中 指出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行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9.8.1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八)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 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 目”,公司股票于2025 年4 月21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详见公司 于2025 年4 月1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的公告》。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中“9.8.8 条上市公司因 触及本规则第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 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 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5 年4 月29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指出的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 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虚增收入、虚减成本以及公司部分工程项目未合理确认减值损失, 导致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已于2025 年11 月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 期报告更正的议案》,对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且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浙江 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审计报告》,并且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 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 号)至今已满十二个月,公司已满足《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9.8.8 条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且公司不 存在其他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8 月28 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2026 年8 月31 日(星期一) 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 围海”变更为“围海股份”,
股票代码仍为“002586”,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10%。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