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9-11  ST围海(002586)公司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签订合同概述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 年12 月10 日、2026 年1 月20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工程项目中标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111)、《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确定公 司(牵头方)、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为“云南省曲靖 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的中标单位并签订合同。具体 情况如下:

1、发包人:中联投(曲靖)智慧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承包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

3、该项目承包方式:EPC 工程总承包

4、工期:360 日历天

5、签约合同价:65,390 万元

6、项目概况:三标段为总建筑面积约为 \(192,131.25 ~m^{2}\) ㎡,其中包含烘干车间、冷 库、包装间、包材库、牛肝菌辅材库、香菌辅料库及制冷机房2、锅炉房、牛肝菌 制包及前培养车间、牛肝菌后培养车间、香菌制包前培车间、香菌后培养车间、下 架打冷车间、原料堆场、牛肝菌覆土暂存区、消防水池、设备工程、道路及其它硬 化路面、货车停车区、电力、给排水、绿化工程。

7、结算方式: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月25 日承包人上报该月合同范围内的 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确认,发包人核实,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 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后至确认工程量总价款的80%; 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 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结算完成审核后退还(无息)。

8、公司与发包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9、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签订合同的进展情况

因政府土地流转问题,项目实际用地指标发生调整,近日,公司与上述相关方 签署了《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三标段)工程总 承包合同补充协议》,本次调整系因流转土地指标统筹、项目优化所致,不属于任 何一方违约。补充协议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签约合同价:300,000,000 元

2、项目概况:三标段占地面积约150 亩,建筑面积约为78,000 平方米,主要 包括:种植棚、制冷机房、堆料场、锅炉房、维修房、培育房、消防水池等。

3、结算方式:按月进度支付进度款,每月25 日承包人上报该月合同范围内的 实际完成工程量,经监理确认,发包人核实,支付至确认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 全部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提供竣工验收资料后至确认工程量总价款的80%; 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定结算价款的98%;留2%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 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并结算完成审核后退还(无息)。

4、工期:360 日历天

5、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三标段”项目 补充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5 年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4.34%,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 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 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 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公司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方面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智慧农业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三标段)工程 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