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3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10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综合授信额度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该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需要与银行具体发生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指定银行申请授信、质押、担保、融资及其他与本次申请授信及融资等相关的事项,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四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