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3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16日、4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将于2023年6月4日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1月29日期间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1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2021年6月1日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奥拓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7,067,35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652,044,158股的1.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第二个锁定期届满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公司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50%、50%。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股票锁定期将于2023年6月4日届满,第二批股票可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的50%,即3,533,675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651,544,156股的0.54%。
二、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安排
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设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能达成,该期对应的全体持有人50%的持股份额(即3,533,675股)将在2023年6月4日锁定期届满后,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出售。出售后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公司以该资金额为限返还持有人原始出资;该部分股票所获得的现金收益等权益归属于公司。出售完成进行清算和分配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实施完毕。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变更、终止、清算与分配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清算与分配
1、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届满前可以选择合适的时点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
2、管理委员会应于员工持股计划终止日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比例进行财产分配。
3、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或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及偿还债务。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三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