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监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奥拓电子(002587)公司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10月26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10楼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了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永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用途和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千百辉智能楼宇亮化系统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将该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延期“智慧网点智能化集成能力提升项目”及“Mini LED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和延期上述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