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5月22日,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了第二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5月1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杨文超先生,独立董事李华雄先生、金百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