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87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2024-074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涵渠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收到吴涵渠先生出具的《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自2022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因实施捐赠、减持以及公司总股本变动,吴涵渠先生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吴涵渠 | |||
住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1月11日 | |||
股票简称 | 奥拓电子 | 股票代码 | 002587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500,000 | -0.0767 | ||
A股 | 0(被动增加) | 0.0195 | ||
A股 | -1,000,000 | -0.1535 | ||
A股 | -4,980,150 | -0.7644 |
A股 | -2,862,100 | -0.4393 | |||
合 计 | -9,342,250 | -1.4144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1、赠与;2、公司限制性股票注销导致股东所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被动增加。)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65,788,163 | 25.4259 | 156,445,913 | 24.011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7,420,666 | 5.7390 | 32,479,791 | 4.985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367,497 | 19.6869 | 123,966,122 | 19.0265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为支持公益事业、回馈社会,吴涵渠先生与深圳市奥之爱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奥之爱”)签订了《捐赠协议书》,吴涵渠先生拟向奥之爱无偿捐赠其持有的公司5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767%),资助奥之爱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2022年10月12日,吴涵渠先生计划向奥之爱捐赠的部分 |
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2、2024年6月2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为支持母校上海交通大学的教育事业和科研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吴涵渠先生与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签署《上海交通大学捐赠协议书》,向基金会捐赠其持有的公司1,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24年7月19日,吴涵渠先生计划向基金会捐赠的部分公司股份已全部过户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捐赠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3、2024年10月1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吴涵渠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涵渠先生实际捐赠、减持与此前披露的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是□ 否? |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注: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