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拓电子: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2026年半 年度分红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的提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涵渠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3日
二、提议分红的原因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公司自身战略发 展规划,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所有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吴涵渠先生提议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 下实施2026年半年度分红。
三、提议的主要内容
吴涵渠先生提议:以未来实施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公司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或 参与分配的股数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情况、未分配利润、 现金流状况及公司发展规划制定,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提议人的承诺
吴涵渠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并 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五、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就上述提议内容进行认真讨论,研究并制定切实可行的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 议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仅代表提议人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 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 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