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一、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关于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95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公司2023年为参股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3.34亿元,主要系公司作为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参股方,需与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按股权比例分别对其在金融机构进行经营性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反担保。因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故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事
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文峰 李新中二〇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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