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3-043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1月5日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月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27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1.02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1.03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1.04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1.05 | 拟回购实施期限 | √ |
2.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2.01 |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 √ |
2.02 |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 |
2.03 | 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 √ |
2.04 | 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 √ |
2.05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 | √ |
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 ||
2.06 |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 |
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2、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议案1、议案2须逐项表决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采取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方式,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
2024年1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024年1月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登记(须在2024年1月4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电子邮件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胡照顺、陈钊
联系电话:0539-6263620传 真:0539-6263620电子邮箱:shidanli002588@163.com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公司办公楼五楼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276700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一。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8
2、投票简称:史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2024年1月5日召开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5) | |||
1.01 | 回购股份的目的 | √ | |||
1.02 |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 √ | |||
1.03 |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 √ | |||
1.04 |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 √ | |||
1.05 | 拟回购实施期限 | √ | |||
2.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6) | |||
2.01 | 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 √ | |||
2.02 | 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 √ | |||
2.03 | 依据有关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调整具体实施方案,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 √ | |||
2.04 | 根据实际回购的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本总额等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 | √ | |||
2.05 |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 | √ |
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 |||||
2.06 |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 | |||
3.00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普通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