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6-06-09  史丹利(002588)公司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对外担保概述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证人”)分别于2026年

日和2026年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20亿元,其中,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山东华丰化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史丹利农业广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亿元;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新材料”)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11.20亿元,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松滋新材料对该担保提供反担保。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范围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和方式内,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授信额度和授信银行。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预计的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6年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2)。2026年

月,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未超过股东会审议范围,现将本次担保的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穿透计算)经审批总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前已使用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已使用担保额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公司松滋新材料82.15%112,000.0008,215.00103,785.00

注:本次对应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为10,000.00万元,公司按82.15%持股比例承担担保责任,松滋新材料其他股东已按照对应穿透计算的持股比例同步提供了同等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滋支行

债务人: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8,215.00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等)。

保证方式: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人按照

82.15%的份额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的生效: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实际运营情况。本次提供的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的其他股东按穿透后的股权比例提供了同等担保,被担保人提供了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5,155.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9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5,489.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3%。

、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

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