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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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情况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周云女士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同意由公司董事李喆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待李喆先生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后,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正式聘任工作并及时公告。
二、李喆先生联系方式
李喆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5-6737695
传真:0535-6737695
联系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
电子邮箱:dongmi@realcan.cn
三、原董事会秘书届满离任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原董事会秘书周云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5.51万股,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要求的规定。周云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履职,为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周云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