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3年12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4年1月8日(星期一)下午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6人,代表股份191,584,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732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185,49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327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6,0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4049%;本次会议中小股东15人,代表股份6,092,6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0.404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91,483,507股,反对87,800股,弃权1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9.9473%、0.0458%、0.00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91,610股,反对87,800股,弃权1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23%、1.4411%、0.216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5,525,797股,反对6,045,510股,弃权1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96.8376%、3.1555%、0.0069%。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900股,反对6,045,510股,弃权13,200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564%、99.2269%、0.2167%。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