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质押登记证明,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已完成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韩旭 | 是 | 300.00 | 1.62% | 0.20% | 是 | 是 | 2024年2月5日 | 2024年12月4日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质押 |
韩旭 | 是 | 610.00 | 3.29% | 0.41% | 是 | 是 | 2024年2月7日 | 2024年12月4日 |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910.00 | 4.91% | 0.61% | — | — | — | — | — | — |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旭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万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万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张仁华 | 20,149.8159 | 13.39% | 9,087.41 | 9,087.41 | 45.10% | 6.04% | 0 | 0% | 0 | 0% |
韩旭 | 18,549.1897 | 12.33% | 9,720.00 | 10,630.00 | 57.31% | 7.06% | 10,630.00 | 100.00% | 3,281.89 | 41.44% |
合计 | 38,699.0056 | 25.72% | 18,807.41 | 19,717.41 | 50.95% | 13.10% | 10,630.00 | 53.91% | 3,281.89 | 17.29% |
三、股东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和张仁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也不会导致其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公司控股股东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需求。
(2)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票累计数量为5,52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为7,000万元,占其所持股份比例14.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67%;未来一年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830万股,对应融资余额13,500万元,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7.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20%。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还款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其自有及自筹资金,具有足够的资金偿付能力。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如后续出现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加以应对。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