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10月30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份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806,313.59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13,543,568.52元。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拟以总股本1,504,710,4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7元(含税),按照截至本公告日总股本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0,532,973.3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调整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调整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境内外相关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调整后实际使用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或等额外币)50亿元(其中母公司实际使用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子公司实际使用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为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本次申请授信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公司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签署上述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时在公司13号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对《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议案》进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