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 1 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3年,在业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2、合作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金融机构,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将根据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资质情况、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5、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发生额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并按照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1、降低管理成本
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将收到的承兑汇票存入合作金融机构进行集中管理,由合作金融机构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有利于优化财务结构,减少管理风险,降低管理成本。
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利用票据池中尚未到期的存量票据作质押,实施不超过质押金额的承兑汇票开具等业务,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有利于减少资金闲置,提高资金利用率。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金融机构开立票据池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票据池保证金账户,对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以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担保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承兑汇票作质押,向合作金融机构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金融机构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上述业务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授权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票据池业务。公司财务资金管理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池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票据池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