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6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 章程》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9名,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包括职工代表董 事1名),独立董事3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锋先生、傅直全先生、姚 焕春先生、斯陈锋先生、俞佳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 意提名闫建来先生、吴小丽女士、牛强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中,吴小丽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 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表决当选,将与职工代表大会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 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其他事项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董事 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六年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锋:男,1978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上海万安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万安集团诸暨汽车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盛 隆铸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万捷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陕西万安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博 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智晟汽车底盘系统有限公司董事、浙 江智轩兴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同创智控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万安科技 (香港)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万安科技(香港)北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诸暨万安智 博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湖北万安汽车底盘系统 有限公司董事、海南万安贸易有限公司董事。
陈锋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之子,目前直接持有 公司股份23,940,000股,同时持有公司控股股东万安集团有限公司13.48%的股权,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傅直全:男,1977年出生,清华大学车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 万安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员,公司技术中心主任,现任公司董事、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万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金万安汽车电子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万 安汽车技术(欧洲)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同驭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傅直全先生系公司职工,未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焕春:男,1972 年出生,中共党员。历任绍兴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生,公 司国际贸易部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国际事业部总经理,兼任安徽万安环境工 程有限公司董事、安徽万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监事。
姚焕春先生系实际控制人陈利祥的女婿,公司董事长陈锋的姐夫,未持有公 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 尚未解锁,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斯陈锋: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 共党员,助理工程师。历任公司企管中心质管部长、经理,安徽盛隆铸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事业一部副总经理,事业二部副总经理,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斯陈锋先生系公司职工,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佳乐,男,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群众, 中级工程师。历任公司事业一部生管部主管,浙江万安其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浙江万安智驱汽车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管部部长、总 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俞佳乐先生系公司职工,系实际控制人俞迪辉的儿子,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通过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上述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尚未解锁,
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
闫建来:男,1963 年出生,历任中国汽车零部件工业联营公司(中汽总公司) 科员、规划部长,中央赴豫讲师团教师,北京广丰钢板弹簧厂总监,中国汽车工 业协会零部件部部长、《汽车导讯》主编等,现任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秘书长, 兼任中国科协智能制造联合体副秘书长,中国汽车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中国大 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组委会执行主任,江苏新泉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林 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闫建来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小丽:女,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 注册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理财师。曾历任浙江平阳正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 负责人、审计部门副经理,温州市浙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经理,2004 年8 月发起设立浙江千马会计师事务所并任主任会计师。2009 年包括浙江千马在内 的杭州市三个事务所合并成立浙江南方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9 月至今任浙江 南方审计集团发起合伙人、副总经理、总经理、主任会计师。现任浙江南方审计 集团发起合伙人、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拥有30 年的财务专业服务经验。熟悉 各项财经税务政策、法规、制度及大中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任浙江财经大学全 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社会导师、浙江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会计专硕研究生社会 导师、杭州大学生创业联盟创业导师。
吴小丽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牛强,男,1983年2月生,法学博士,副教授。2007-2008年赴日本东京大学 先端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访问。2009年9月-12月,进入腾讯公司“博士后研究基地”, 开展中国互联网立法的研究。2010年7月进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现为浙江工 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 浙江省文化作品权益保护协会副会长。浙江省公安厅环食药支队知识产权警官咨 询专家、杭州市公安局咨询专家、宁波中级人民法院、杭州萧山政法委首席法律 专家,百龙创园独立董事。
牛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