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1  恒大高新(002591)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胡恩雪女士、钟晓春先生、唐明荣先生、朱光宇先生、乔睿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其他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该等禁止尚未解除的情况。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方式、聘任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了解,上述人员拥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备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相应岗位。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胡恩雪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钟晓春先生、唐明荣先生、朱光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乔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唐明荣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字):胡大立、于天宝、黎毅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