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高新: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3-21  恒大高新(002591)公司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要求,作为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拟审议的《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查。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黎毅女士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审查意见:

一、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审查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目的是为了保障公司正常办公需求。同时公司本次租赁房屋的价格是在参考周边市场价格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的,本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交易,定价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二、关于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审查意见

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独立董事(签字):胡大立、于天宝、黎毅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