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健雄)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黄健雄)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2023年5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1次临时股东大会和1次年度股东大会,本人自2023年5月任职,应出席股东大会0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本人自2023年5月任职,应出席董事会2次,本人认真审议半年度报告、三季度报告等议案,对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三)发表意见情况
任职期间内,本人秉承独立、谨慎、客观的原则,对公司涉及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后发表了如下意见。
时间 | 届次 | 关注事项 |
2023年8月26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1)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2)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4)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集2次审计委员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公司审计部、财务部等相关人员对2023年半年度、三季度的生产经营、财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汇报。
自本人任职之日起至2023年末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并无涉及需召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自2023年5月任职以来,重点关注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半年度报告、三季报报告的内部审计情况以及涉及的募投资金现金管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审计风险防控措施。
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在履职过程中对公司涉及的诉讼、行政处罚、受限资产等予以高度关注,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法务部审慎处理,证券部应严守合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实时关注公司微信公众号、官网、互动易上的投资者关注的事项,对于投资者关注的事项本人也及时向公司证券部门、管理层等相关人员进行深入了解。同时,本人也积极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
交流。
(七)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除上述履职外,本人还通过电话和当面沟通等方式,到公司厂区、办公区销售部门、生产车间等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交流,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主营车轮和钢结构业务的生产经营情况,高度关注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是否触底向好,维护中小投资者信心,现场工作时间达10日。
2023年6月,本人到公司下属子公司新长诚(漳州)重工有限公司、福建日上锻造有限公司考察工厂,参观并考察公司钢结构工厂的智能化改造情况、募投项目锻造铝合金轮毂的生产过程、成品展示,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日上越南锻造铝轮的投资规划。本人认为公司在钢结构生产过程中投入自动焊接机器人等一系列自动化设施是顺应当下国家倡导的工业制造智能化方向,对提升公司生产效率具有长远的积极意义。
2023年11月,为更好地了解公司在投项目的进展情况,本人到位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的河北日上车轮生产基地实地考察,了解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并走访战略合作供应商首钢园区,与供应商进行交流。本人认为曹妃甸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已经在2023年度投产,未来将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原材料原材料成本,能更好的辐射北方市场,公司采取分期建设是审慎的。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仅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经营性的资金往来交易,无其他关联子公司以外的重大交易。
2、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相关事宜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外汇套期保值等重点活动的内部控制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3、对外投资事项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
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年初审议通过的《关于拟在越南投资新建轻量化锻造铝合金轮毂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增加实施内容、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的后续进展高度关注公司管理层的实际执行情况。本人认为:经过多次现场调查及与管理层保持沟通了解项目投资进展,公司对外投资建设进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审慎原则。
4、公司境外子公司的经营风险
美国商务部经美国Dexstar Wheel Division of Americana Development Inc公司申请,于2023年8月7日对在越南使用中国车轮组件制成的直径为12至
16.5英寸的钢制车轮发起范围调查。
本人关注到越南子公司对公司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影响较大,美国商务部的调查对越南子公司短期经营会带来一定的影响。本人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向公司提出了及时聘请律师团队应对调查的建议,并从自身专业背景协助公司寻找合适的律师团队。同时,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紧密沟通,密切关注本次调查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公司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本人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今后,本人将更加尽职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黄健雄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