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亚迪:关于“20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20亚迪01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亚迪01”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1日、2023年3月22日和2023年3月23日发布了《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和《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20亚迪01”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决定在回售登记期(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7日和2023年3月28日)内选择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0亚迪01”债券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20亚迪01”回售情况的统计,“20亚迪01”回售数量为19,997,000张,回售金额为2,070,889,320元(含回售部分利息)。
根据“20亚迪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方法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故“20亚迪01”的注销数量为19,997,000张,注销金额为1,999,700,000元,剩余托管数量为3,000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20亚迪01”回售部分债券应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上述
资金将于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2023年4月24日(2023年4月22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