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7-31  海南瑞泽(002596)公司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4年7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及其他相关出席人员,并于2024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灏铿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陈健富先生、谢海虹女士采用通讯表决,其他董事均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公司广东绿润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江门市江海区外海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BOT项目需要,公司全资公司广东绿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绿润”)之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绿然环卫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绿然”)拟通过融资租赁、项目贷款等方式融资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广东绿润拟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经董事会审议,江门绿然资产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广东绿润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广东绿润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同意广东绿润为上述额度内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详

细内容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公司广东绿润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审议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关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