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实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电话和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乐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议案》
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目前资本市场变化及公司股价变化,为了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长期、有效地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有效地将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实现公司中长期发展目标,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内容如下:
1、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并且正在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增加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
2、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以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21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2,751,849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27%,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6,375,924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1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回购股份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公告》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变更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