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8  领益智造(002600)公司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审议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

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大华事务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需求,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在过往的审计工作中,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本次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拟续聘的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众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以及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内部约束和监督机

制,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作出修订。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